水文與海洋科學研究所五年學、碩士雙學位推薦鼓勵辦法
國立中央大學
水文與海洋科學研究所五年學、碩士雙學位推薦鼓勵辦法
91.4.10 所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 本校大學部學生有意願者可於大三寒假結束前,向本所申請加入五年學碩士雙學位流程。 | |
第二條 | 由所務會議指定導師安排申請者修讀本所課程。 | |
第三條 | 大四時修習本所專題討論,並決定其指導老師。 | |
第四條 | 參加此流程之學生仍須通過碩士班入學考試(或甄試)進入本所,進入本所後申請學分抵免(最高16學分)。 | |
第五條 | 碩一期間修讀至少8學分之課程(包括專題研究二學分),通過碩士班學期成績標準並完成碩士論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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