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須知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6-26
水海所碩博士生申請學位考試程序:
- 學生取得指導教授的同意,向口試委員徵詢並確認口試辦理日期。
- 學生至所辦確認口試日的可用空間,並告知校外委員資訊。
- 非現任或曾任大專院校 / 中研院之助理教授 / 助研究員以上職級,屬特殊條件遴聘,依本所學位論文品管準則第五條,需由學生提交委員專長領域與學位論文內容相關說明呈送所務會議核定。
學生將前述說明 (格式不拘) 併同論文初稿e-mail所辦辦理所務會議核定程序。 - 學生完成論文比對 (比對結果須低於本所規定之30%)、取得指導教授推薦書後至portal送學位考試申請 (「系所規定審核文件」為學術倫理修課證明)。
- 學位考試申請完成後,所辦將進行「口試委員聘書」用印程序,用印完畢將通知學生領取「口試委員聘書」與「口試委員資料調查表」。
- 口試辦理前二日,學生須至學位考試申請系統印出以下文件,至所辦確認必要文件齊備。
a. 考試委員評定報告單、
b. 口試委員審定書、
c. 學位考試評分條 - 於口試後將前述文件併同「口試委員資料調查表」繳回所辦,以進行口試成績繳交及口試費、交通費請款程序。
參考連結:
學位考試申請流程 https://pdc.adm.ncu.edu.tw/degree.asp
註冊組表格下載區 https://pdc.adm.ncu.edu.tw/form_reg.asp